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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陕西省优秀村官”、“陕西省美丽乡村”评选活动的函

时间:2016-10-13 14:39:03  来源:陕西村官网  作者:村官 阅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陕西全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进一步培养村干部(包括大学生村官)的高尚情操,挖掘基层村干部的先进事迹与闪光足迹,展示新时期陕西优秀村官和美丽乡村的新形象,激发村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和动力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开展陕西省优秀村官和陕西省美丽乡村评选活动。
一、活动意义
    开展美丽村官和美丽乡村评选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陕西全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展示基层优秀村官和美丽乡村良好形象。在村干部队伍和广大农村中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提高村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引导村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中干事创业,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组织
承办单位:西部网、《人文和谐》杂志社
媒体支持:《陕西日报》、陕西电视台、《陕西农村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阳光报》、人民网、华商网、西部网等。
 
三、活动对象
   开展美丽村官和美丽乡村评选活动对象以村干部为主,包括村支监三委成员、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综治员、村会计、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特别是长期扎根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村干部。同时对在“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美丽乡村进行展示。

四、活动过程
    1、活动组委会通过全面摸底,确定推荐对象并形成典型事迹材料和报名表,并采取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填写好报名表后直接报送组委会。
    2、组委会组织人员进行初选,确定初选对象名单。
    3、组委会安排专人成立专题报道组,对初选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采访,并在西部网上进行专题宣传。
    4、宣传完成后,对被宣传的先进典型进行观摩评比,评选出2016年度陕西美丽村官和美丽乡村。
 
五、表彰方式

   届时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告,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邀请省市相关领导共同出席,为获奖人员及获奖乡村颁奖。

六、有关要求
    各推荐人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摸底,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感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并报送组委会。
七、联系方式
电  话:
029—87563087   
地  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号
 
西部网
2016年10月1日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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