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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村民拆了宅基地 又签了协议8年仍流离失所

时间:2015-08-17 09:47:04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拆了宅基地,又签了协议,汉阴村民8年仍流离失所——“别让我们失地又伤心!”  

近日,陕西农村报接到汉阴县城关镇双星村三、四组多位群众反映:2007年8月,双星村委会将三、四组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统一收回搞安置小区开发。如今,8年过去了,签了协议书的村民却仍旧没有分到安置房,而一些买了村组干部宅基地的人和一些在外上班的人却得到了安置房。  

接到反映,7月14~16日,记者来到汉阴县进行了采访调查。  

  

破旧的危房和后面的新房形成鲜明的对比。  

签了协议书8年未安置  

在双星村四组,村民宁生荣对记者说,2007年双星村以汉阴城关镇双星村委会《关于双星村三、四组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开发及资金分配实施方案》【双村发(2007)第2号】文件将她家的宅基地收回,并与她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协议书在第五条明确说明:乙方(宁生荣)屋拆除后需另建的,由甲方(双星村村委会)负责统一在村民安置建房规划小区内予以安置。  

宁生荣还出示了2007年12月4日,双星村四组组长吴登成写的:“关于双星四组宁生荣土地使用证,经证实合法,拆迁后双星四组决定必须给宁生荣划分136平方米地基”。  

宁生荣说,2007年至今已经8年了,为此事,自己不知跑了多少路。她找到汉阴县委、县政府,县上将她的问题交给城关镇,城关镇又交给村上,村上对她不理不睬。“真的希望有人能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别让我们失了地又伤了心!”  

居住危房中未分安置房  

在双星村三、四组安置小区中间,一座土木结构的房子摇摇欲坠令人担心。房屋的主人吴文翠是双星村四组村民。她告诉记者,她与丈夫生育了3个女孩,丈夫与前妻有一男孩,也在本组,1987年早已分门别户。可是分配安置房时,村主任强行将她家与丈夫前妻儿子算作“一家”,并且说安置房“给男不给女”。  

吴文翠说,每年到雨季,双星村村委会就会送来一份通知,通知称:经实地查看,加之雨水季节来临,你户住房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你户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请你户立即自行选择安全地带,已备发生危险时能有效撤离。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责任自负。  

记者在采访中,双星村群众强烈要求:双星村委会公布2002年土地征收分配开支账目,以及三、四组安置开发建设账目及房屋分配花名册。  

截至发稿时,汉阴县政府办对此事仍无回复。(记者 王宏涛)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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