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热点资讯 > 正文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解读

时间:2017-11-15 10:41:10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

西安曲江南湖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科学有效可考核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前提和基础。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中心绿廊一期

  近日,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统一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统一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统一了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11月8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郝彦伟、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就《预案》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1 重点污染控制区如何控?

  “预计,2017年11月15日至16日,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其中,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西咸新区和韩城市可能出现持续重度污染;16日夜间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污染逐渐缓解。”11月13日16时,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预案》指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空气质量多模式数值预报系统和省气象局大气环境气象条件预报系统是全省重污染天气预报的基础。监测预报预警组使用该预报系统对全省13个市(区)的空气质量进行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分城市预报,并对全省未来168小时的空气质量趋势进行预测。对重污染天气高发期应加密预报研判。

  各市(区)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预测准确度。其中,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不作强制要求。西安市承担西咸新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渭南市承担韩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咸阳市承担杨凌示范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根据重污染天气区域分布的历史数据以及城市地理位置,《预案》将我省关中地区划定为重点污染控制区。重点污染控制区包括: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宝鸡市、咸阳市(含杨凌示范区)、铜川市、渭南市(含韩城市)。

  《预案》提出,由于各市(区)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特点和传输反应机制等存在较大差异,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对重点污染控制区进行预报预警。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大气污染现状和未来污染发展趋势,对重点污染控制区内不同城市,根据其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贡献”、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制定差异性任务要求与应对措施。

  《预案》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出现时,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区域作为整体,实施统一的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多方利益主体,加强区域交流合作,采取综合控制措施,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均衡控制,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快速全面改善。

  2 预警分级如何分?

  “今年冬季将实现关中地区应急预案的统一,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区域红色预警和I级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郝彦伟说。

  《预案》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两个层次,城市(区)预警和区域预警。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和严重性,《预案》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蓝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黄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橙色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启动红色预警。

  《预案》要求,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基于会商结果,按程序启动区域红色预警。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市(区)应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方案》将应急响应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Ⅳ级响应(蓝色预警)、Ⅲ级响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橙色预警)和I级响应(红色预警)。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3类。

  区域预警时,由区域内各市(区)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城市(区)预警启动的同时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如有必要,预警启动的同时可采取更高等级的应急减排措施。

  3 机动车限行如何限?

  “《预案》本着谨慎使用单双号限行的强制措施的原则,明确制定了与其相协调的机动车禁限行政策,且明确了禁限行时间(7:00-20:00)。”姚晓军说。

  据了解,当启动Ⅳ级响应(蓝色预警)和Ⅲ级响应(黄色预警)时,对机动车不采取强制限行举措,当启动Ⅱ级响应(橙色预警)和I级响应(红色预警)时,将对机动车采取强制限行举措。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时,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重型柴油车、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限行区域内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并限行2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本预案措施为准)。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I级响应(红色预警)时,各市(区)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可采取更为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措施。当发布区域红色预警时,各市(区)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并限行区域内50%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政策暂停,以本预案措施为准)。

  具体规定:每日7:00-20:00按照机动车车牌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单号或双号的机动车,按照禁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尾号数字进行限行(如:某月16日限行双号,17日限行单号,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4 强制性减排如何减?

  “《预案》在提出各级具体应急响应措施前,增加了应急减排措施基本要求,指出现阶段我省应急减排措施主要是针对4类大气污染物即二氧化硫(SO )、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3类大气污染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提出整体的方针政策和减排比例。”郝彦伟说。

  其中,对纳入停产限产企业的具体减排要求为:

  Ⅳ级响应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PM和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5%以上。

  Ⅲ级响应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SO 、NOx、PM、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10%以上。各市(区)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SO 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Ⅱ级响应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SO 、NOx、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2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15%以上。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SO 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I级响应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SO 、NOx、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的20%以上。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可内部调整SO 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