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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察委发布“关于敦促村(社区)干部主动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

时间:2018-03-10 09:04:51  来源:华州清风  作者:村官编辑 阅读:

  中共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察委发布“关于敦促村(社区)干部主动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社区)“两委”换届环境,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给现任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两委”会成员及其他村组干部)中的违纪违法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之前,存在以下问题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区纪委监察委或所在镇(街道)纪委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

  违规公款吃喝;

  违规公款旅游、出国境;

  违规发放福利和奢侈浪费;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在群众工作中存在生冷硬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

  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

  (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有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公款送礼等违纪违法问题;

  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的:

  利用暴力、势力影响或其他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或者采取“霸选”“贿选”等方式干扰、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破坏基层组织建设等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行为;

  利用势力和影响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对抗地方政府,阻挠政令执行;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恃强凌弱、欺压百姓,严重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

  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补偿、惠民扶贫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处置、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以权谋私、非法强占等严重侵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暴力打击竞争对手、插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和干扰阻挠施工,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农村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问题的。

  (四)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

  故意刁难辖区内企业、单位,态度蛮横粗暴、乱作为的问题;

  违规占用企业财物、向企业索要赞助或借用企业资金的问题;

  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

  有其他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

  (五)有其他违反“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区纪委监察委或镇(街道)纪委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并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如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区纪委监察委或镇(街道)纪委查处其他违纪违法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纪依法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主动到区纪委监察委或镇(街道)纪委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伪造证据、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人员,坚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窝藏、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如实举报身边村(社区)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地址:渭南市华州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华州区子仪路西区纪委监察委办公楼112办公室)

  邮编:714100

  联系电话:0913-4725190

  网址:http://www.12388.gov.cn/

  图文来源丨华州清风

(责任编辑:村官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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