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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满山川情满乡——宁陕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兴业富民

时间:2018-03-05 13:43:55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自2015年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以来,宁陕县从深化林权交易流转、实施“三权分离”着手,创新开展了公益林预收益抵押贷款和林地“三权分离”试点工作,让森林成为群众致富的资产。

  宁陕县着力破解林权融资难题,将“活树”变“活钱”。出台了系列林权流转制度,形成县镇村三级林地流转服务体系。率先将306.2万亩集体林地落实到户、颁发了1.73万本林权证,林权发证率达到99%。

  同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林权抵押面积达3.17万亩,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6337万元;累计流转林地1723宗100多万亩,总交易额达7亿余元。积极创新开展林地“三权分离”改革,探索开展公益林预收益抵押融资,筛选旅游龙头企业开展试点,累计流转林地经营权2.68万亩,林地经营权流转入股241户4950亩,建立股份制现代林业园区5个。

  大力推动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全县兴办家庭林场12家、林业合作社130个,成立天麻、猪苓、板栗、核桃、兰花、森林旅游等林业专业协会组织6个,建成3个市级、10个县级林业产业园区。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生态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新建林业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示范大户实行以奖代补。

  建成了“县有中心、镇有站、村有联络员”的三级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组建公益林管护、经济林经营的林业合作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共性和公益性服务项目。组建4家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技术服务的社会化服务公司。

  在全国各地国家级贫困县中第一个探索推行用县本级财政投入生态保护补偿,每年投入650万元把65万亩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每亩提高10元,生态补偿提标惠及全县3297户群众。每年统筹整合林农水旅等产业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林下经济、重点地带生态保护、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植被修复。

  合理利用公益林,开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试点工作。全县发展家庭农庄56个、森林农家乐80个、森林旅游企业12家。2017年,全县发展林下种植19.5万亩,林下养殖81.7万头(尾、羽),建成林下特种养殖企业2户,林麝养殖点8个,林业总产值达12.7471亿元,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480万人次,生态旅游综合收入达30.4亿元。

  通过深入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试点建设,激活了山林潜力,盘活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林区群众收入普遍增加,林业收入(含生态旅游)占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林改前的48%提高到75%以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宁陕县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林权改革百强县、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首批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等荣誉称号。2017年7月,宁陕县林业局被国家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联合表彰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10月上旬,国家林业局对宁陕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情况开展了实地评估,对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宁陕县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县。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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