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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政治老师三节课两次暴力殴打14岁女生

时间:2013-11-18 08:53:29  来源:宝鸡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宝鸡新闻网讯:近日有网友反映,岐山县京当镇九年制学校一名政治老师在一个上午两次暴力殴打学生,网友还称该老师将这名女生拖在地上拳打脚踢,女生的嘴角、地上全是血迹。11月15日下午,记者前往宝鸡市岐山县京当镇九年制学校对此事展开调查。15:40,记者来到该校门口,由于学校正在上课,任何人不得入内。从校门口向里望去,趴在教学楼三楼一个教室外阳台上的一排学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看样子他们正在匆忙地写作业。门口前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告诉记者,这是被老师罚站到教室外面,正在写作业呢。

下午放学后,记者找到了阳阳。阳阳今年14岁,正上七年级。据阳阳介绍,11月13日上午她被政治老师接连打了两次,第一次是在第一节课上早读的时候,老师用拳头在她的手臂、背上打了几十下,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不过她承认早上老师批评的是正确的,因为她没有将作业写完。第二次是在第三节上政治课的时候,当时她问同桌一个题,同时她笑了一下。这时候老师就走过来扇她的耳光,用拳头在她的背部打,最后用脚把她踢倒在地上,拽住她的腿拖倒在地上用脚直接往背上踩。
 

阳阳的同学童童(化名)告诉记者,当时老师狠狠地扇了阳阳两耳光,阳阳的嘴角立即流出了血,他吓的再也没敢继续往下看。阳阳的同班同学小小(化名)说:“当时政治老师像疯了一样,提着阳阳的腿在地上拖来拖去,一边骂一边拳打脚踢……”小小说,当时她被吓坏了,赶紧跑过去找他们的班主任,直到班主任来了才劝离了正在殴打阳阳的政治老师,整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阳阳说,当时她的嘴角、胳膊、背部全都肿了起来。随后,政治老师找她谈话,说了好多话,大概意思是不让她上告此事。阳阳告诉记者,老师不让她告诉家长和外界,但是她感到非常的委屈。站在一旁的小小告诉记者,打人的老师叫贾雄,是七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他们是七年级(二班),该老师给他们上政治课。“现在同学们都很害怕贾老师。”小小说道。
    随后,记者来到京当镇九年制学校,此时学校已经放学,门卫告诉记者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已经离开。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校巨校长,巨校长证实了11月13日,他们学校贾老师确实体罚过阳阳,他们正在积极联系阳阳的家长,希望得到学生家长的谅解,同时对贾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有条件会考虑调整该教师的工作。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跟进。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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