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宝鸡资讯 > 正文

驾警车吊唁同事亡母遇车祸 警方:不属公车私用

时间:2014-04-11 09:39:01  来源:宝鸡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宝鸡新闻网讯:同事母亲去世,作为单位同事前去吊唁是人之常情。然而,宝鸡太白县公安局组织10余名民警驾驶警车去吊唁,没想到返回途中却与骑摩托车的一对夫妇相撞,造成对方一死一重伤。

  夫妇骑摩托奔丧与警车相撞

  “那天下着雨,警车正常行驶中,摩托车往主干道上拐时就撞上去了。”昨日,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张震说,事故发生在3月27日下午1时18分左右,发生事故的分别是一辆车牌号为陕C1033警的依维柯牌制式警车以及一辆摩托车。

  张震说,通过现场勘查和事后走访调查发现,事发时警车正沿姜眉公路眉太线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当其行驶至鹦鸽森林派出所附近时,与从派出所南侧一条水泥路驶出,往姜眉公路上拐弯的一辆摩托车相撞。

  民警接警后发现,摩托车上的中年夫妇伤情严重,随后被紧急送往宝鸡市三陆医院。“女的由于伤势过重,在抢救一天后不幸去世。”而男子则全身多处骨折,因伤情过重被转至西京医院。

  昨日,记者从伤者家所在的宝鸡市高新区钓渭镇朱家滩村了解到,事发时,夫妇俩正骑着摩托车回家奔丧。

  同事母亲去世民警集体去吊唁

  张震说,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警车的司机王某,为太白县公安局专职司机,“已经干了20多年。”事发当时下着雨,驾驶摩托车的司机穿着雨披,“视线不好,而且当时摩托车司机并未让行直行车辆。”

  “我们局一个部门领导的母亲去世了,当天17名民警,包括一名副局长和政委一起乘坐警车前去吊唁。”昨日,太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张新智说,这位同事老家在扶风县,他们当日早上9时许出发,下午1时许返回途中发生事故。 “事情发生后,单位支付了伤者医疗费。”

  赔付死者48万元伤者已被截肢

  朱家滩村村主任庞军利说,伤者庞某,今年41岁,其妻郭某,今年39岁。郭某在鹦鸽镇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因郭某伯父去世,事发当天,庞某骑摩托车接媳妇回家奔丧,没想到中途发生车祸。

  庞军利说,郭某已经下葬,重伤的庞某被转院至西京医院,左腿膝盖以下已被截肢。而庞某家里的女儿今年16岁,儿子才11岁。

  “家里本来就困难,唯一的劳动力还截肢了……”庞军利说,不过事发后太白县公安局非常配合,不仅垫付了伤者所有的医药费,还先行赔付了死者48万元。

  “确实给死者先行赔付了48万元,而伤者后续的治疗费用我们还在筹措,赔偿款是由单位先行垫付的。”昨日,太白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同事母亲去世,太白县公安局组织10余名民警驾驶制式警车去吊唁,返回途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一重伤。昨日记者对此进行报道后,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责令太白县公安局积极善后,安抚死者家属,并认为此事应不算公车私用。

  “事发那天确实是工作时间。”太白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张新智说,但去之前是经过局领导同意的,而且当时车上还有副局长和政委等领导。所以应该算是单位组织一块去的,属公务活动。

  宝鸡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不好定性,公与私的边界如何划分也很为难。”但就这起事件来说,他们初步判断应该不属于公车私用范畴。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4)
80%
踩一下
(1)
2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