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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物流园区违规征1550亩基本农田 先斩后奏于法无据

时间:2014-06-17 08:51:59  来源:三秦报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榆林新闻网讯:近日,本报接读者反映:陕西绥德物流园区管委会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用威逼、恐吓等非法手段,强行征用了3050亩集体土地,荒芜5年,其中1550亩是基本农田,并高价出售。

大批被征地闲置5年

本报记者接报后,来到事发地陕西绥德物流园区看到,园区内零星的建有几栋建筑,其中部分是简易的彩钢房,几乎看不到有人及车辆往来;新修的、环绕园区近半个周边的公路上,覆有厚厚的尘土;地上的植被已无处寻觅,与周边郁郁葱葱长满林木、庄稼的景色形成很大反差。园区一侧近200米长的山体已被挖开,裸露的黄土在烈日的照射下,格外惹眼;山脚下已平整出大片的土地,一台推土机正在工作。该园区管委会鲍副主任告诉记者:陕西绥德物流园是副县级单位,目前征用了四十铺镇后街村、谢家沟村、王家砭村等共3050亩土地,其中1550基本农田,已有1600亩办理了用地手续。去年开始,管委会拿出1.3亿元给1200户近4000名失地农民,按每户一人办理了城市低保,即每月140元。每户补偿了一间门面房。补充耕地款也已交给县土地局。目前安置赔偿等已基本兑现。

据了解,该管委会以每亩3000元至65640元不等的价格征的地。对于“管委会以每亩40万元高价卖地”的问题,该园区经济发展科科长刘大江解释:“目前园区内已建成了三个半企业,其中西部农庄小杂粮生产线占地30亩,我们以每亩18万元赔钱卖出的。”

管委会否认强征强补

村民反映:“后街村原村长不同意政府征地被撤后,继任村长未经村民同意,和县上签了卖地合同,此后,政府工作人员不分白天黑夜逐户多次上门要求填写‘同意卖地书’,干部家庭如不同意卖地的就停职,有门市的就停业,骑摩托车的扣人扣车。政府将征收的良田土地向上级报告成滩漫地。所承诺给农民每户补偿一间门面房以及补偿的耕地等根本未落实。”

“2014年4月,管委会工作人员叫村民汪开会去村委领低保,结果村委叫先领征地补偿款,不领就不给低保。汪与村支书起了争执,派出所就地把汪抓走,晚上又把其女儿、其大哥大嫂抓走,给其女儿戴上手铐脚镣。”

“4月22日,后街村大部分村民阻挡施工,县上来了三百多名人员由绥德县正县级调研员张庆林指挥,还带来高压水车、救护车、警车、几辆大推土机等应对,抓走了七八十岁的老人等。”

对于以上的群众反映,刘大江坚决否认,他说:“不存在强征强补的问题,管委会有合法的征地手续,一切合理合法。”

先斩后奏于法无据

记者在陕西绥德物流园区提供的“用地情况说明”上看到:“陕西绥德物流园区于2008年底征用土地3050亩,现已完成四个批次1640亩的土地审批:2010年7月完成第一批次510亩审批,批号为(陕政土批[2010]284号);2010年10月完成第二批次109亩审批,批号为(榆政土批[2010]118号);2011年4月完成第三批次520亩审批,批号为(陕政土批[2011]227号) ;2012 年完成第四批次501亩审批,批号为(陕政土批[2012]303号)。目前西区1500多亩土地和东区部分台地完成审批,基本能够满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项目的用地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逐级报批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征收基本农田的,应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其中一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后街村一村民说,绥德县政府及物流园区先斩后奏,在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征强补”涉嫌严重违法。他家共有两亩基本农田全部被征,几年了,县上一直未按《土地法》的规定给予补地,目前一家人连饭都吃不饱。以前村里“女人种地,男人就近打工”的生活模式被彻底改变,许多村民只有背景离乡讨生活,子孙后代咋办?“我们没有太多要求,只希望政府能依法征地按政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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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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