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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电力局办公用房超标 启用一个月后才立项

时间:2014-07-07 09:07:57  来源:阳光报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榆林新闻网讯:近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称,绥德县电力局办公用房疑似超标。记者采访时,该局称办公楼部分办公室的面积确实有些超标。而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栋综合办公楼于2013年11月份就已经正式启用了,而绥德县发改局于2013年12月25日才对该项目进行批复立项。 记者高 小雨 实习记者 宋佳文

住建局:该办公楼曾变更规划和用途

针对读者反映的绥德县电力局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7月2日,记者前往绥德县住建局了解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记者从绥德县住建局了解到,绥德县电力局的办公楼和职工住宅均为榆林市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报建项目,名为“光明苑”小区,于2010年审批,原规划建筑面积为7750.19平方米,计划投资为1491.22万元。

据绥德县住建局规划局的马龙介绍,因影响其他小区住户采光,绥德县住建局分别于2011年7月份和2012年的6月份两次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原方案中商住楼为一幢14层、办公楼一幢六层(局部七层),调整为商住楼15层、办公楼三层(局部四层)。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绥德县电力局于2013年12月16日向绥德住建局提出变更原来办公楼用途的申请,绥德县住建局经研究,同意变更用途方案,对“光明苑”小区的用途做了调整。

记者在绥德县住建局提供的绥政住建函 [2014]1号《关于“光明苑”小区项目规划调整的批复》文件中看到,此文件是于2014年1月13日下发的,将“光明苑”小区用途作出调整,原商住楼用途不变,原办公楼用途调整为电力局城关城郊供电所业务用房2162.58平方米,地方电力工程公司生产综合楼2413.65平方米。

那么,绥德县电力局为何在综合办公楼正式启用以后,又向住建局提出了变更用途的申请呢?据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原本这栋办公楼只属于绥德县电力局,但是在该办公楼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的时候,因国家对单位的办公面积有严格规定和要求,所以电力局为了规避办公面积超标的问题,就让城郊供电所也搬到该综合楼来办公了。

电力局办公室主任:部分面积确实超标

据绥德县电力局办公室霍主任介绍,这栋综合办公楼用地于2004年征用完毕,但因为种种原因,2010年10月份才开始修建,2013年11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办公楼共有60间办公室,资料室、党群活动室、办公库房等都包括在内,现在共有一百二十人左右在此办公,平均2~3人一间办公室,甚至还有6~8人共用一间大办公室的情况,严格来说,部分办公室的面积确实有些超标,但按人均面积计算,现有办公用房还远远不够。

对于自己办公室和局长办公室面积是否超标,霍主任表示,当时修建的时候省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每间办公室面积的大小。“我办公室的面积有十几平方米,严格来讲确实超了一点,局长办公室面积大概也就二十平方米左右,因为他家不在这里,要在单位住,所以面积大点儿。”因刘局长在外开会,对于他办公室的实际面积记者无法核实。据了解,绥德县电力局为正科级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该局局长的办公室面积也不能超过九平方米。

办公楼投入使用一月后发改局才立项

7月2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发改局了解关于绥德县电力局综合办公楼立项事宜,但令人不解的是,绥德县发改局是于2013年12月25日才下发的([2013]144号文件)《关于绥德县电力局新建绥德地方电力工程公司生产综合楼和城关、城郊供电所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文件。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定,项目必须首先经过发改部门立项以后,方可进行规划建设。

那么,绥德县电力局办公楼于2013年11月份就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了,而绥德县发改局为什么却于2013年12月25日才下发对该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呢?对此疑问,绥德县发改局办公室李主任对记者解释说,当时是因为影响附近住户采光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一直拖延审批,而至于为什么在办公楼正式启用一个月以后发改局才对该项目做出批复,李主任则表示,具体的原因他也不清楚,应该是县上开会研究决定的。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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