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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住建局“搞不清楚”就“无奈违心”“验收合格”?

时间:2015-07-05 21:21:55  来源:中商联播网  作者:村官 阅读:
     住宅楼消防管道竟然没有一滴水;楼间距没有按照规划许可修建;楼顶违法建筑成片;楼体瓷砖脱落;院落全是建筑垃圾,一旦遇上下雨都是泥坑……问题如此多的情况下,住户多次向政府反映,最后都无果的原因只有一个:住建部门违法出具了验收报告。

       验收合格报告的背后,是民居的财产损失和每天的提心吊胆无可奈何。2015年元宵节,神木县北关商住楼3号楼发生一场大火,因消防管道无水无法及时扑灭,造成杨先生(化名)直接损失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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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元宵节发生火灾的住户,因消防管道没有水,导致该住户损失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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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小区内部的消防设施破坏严重,竟然验收合格。

住建局局长:“我搞不清楚。”

       记者日前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整个院子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小区的车辆停在建筑垃圾上。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一下雨这里都是泥潭,出行极其不方便。车辆现在都不敢停在墙这侧,每一栋楼的瓷砖都不分时间的往下掉,车砸了好几辆了,好在还没有砸到人。原来建设工程规划的楼距是13.12米,现在只有9米。十一层和十二层的业主直接在楼体部分加装了西阳台。楼顶上违建的彩钢房在大风时都是安全隐患。空调外挂机、电缆、抽油烟机通道、柴油发电机都安在楼体的西墙,噪音、安全一直困扰着我们。”“我们多次向政府反映这些问题,而住建局的李忠智局长在政府的信访室告诉我们他也是很无奈,是违心验收你们小区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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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上的违法建筑以及住户私自不顾安全加的阳台
 
       记者随后来到神木县住建局了解相关情况。在表明身份并出示记者证后,住建局的工作人员依旧要求记者到县委宣传部进行采访备案与身份核验。在宣传部门的协调下,记者再次来到神木县住建局。李忠智局长表示:神木县北关商住楼验收报告上的结论确实是“合格”。对于记者问到“消防管道没有水是如何验收通过的”,李局长的回答是:“我搞不清楚”。他告诉记者,验收是由焦姓副局长负责,具体情况要记者第二天找焦副局长了解。
 
        住建局副局长:我搞不清楚。建设单位不来备案我们也没办法
       第二天一早记者在住建局见到了焦副局长。焦副局长告诉记者:“具体验收是否通过,我搞不清楚。我这里电脑上显示没有来备案,具体你要去建设单位了解。有时候验收通过了,建设单位不来备案我们也没办法,你可以去我们下属单位的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文简称质监站)了解相关情况。”

       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那么为什么2012年已经验收合格,直至今日也没有向神木县住建局备案?
 
       质监站站长:“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我们也不是很懂。”
       记者在神木县质检站见到了高向文站长。高站长告诉记者:北关商住楼分项和总验收都已经通过了。对于记者提出的消防管道没水是如何验收通过的问题,高站长说:“当时分项验收都有验收报告,我们是根据报告来综合验收的。”对于记者提出的质监站工作人员是否实地去验收、楼间距为何与规划许可证有出入、有无查看分项验收是否合格的问题。高站长说:“我们质监站是实地验收,对于消防管道是否有水,我们也不是很懂,验收报告在监督员那里,监督员去西安培训去了,估计需要一个礼拜才能回来。楼间距的问题你可以去住建局规划科了解,规划验收是规划科的事情。你想看验收报告可以去建设单位查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你们记者能管了我们的事了?”
       记者决定去神木县北关商住楼3号楼的建设单位也就是神木县北关二组查看验收报告。该小区多名住户拦住了记者,告诫说:“每次执法人员来,北关二组的部分村民就会拿着棍棒阻拦,没人敢靠近。当时这堵高两米的围墙被神木县建设局定性为违法建筑,去年强制拆除时动用了550人的警力来维持秩序才得以拆除,今年一夜之间又修起来了。我们多次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住建局、县委、县政府反映,一直没人管。”小区居民担心记者的人身安全,劝阻记者不要直接去北关二组查看,而是带领记者去见神木县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书记,希望协调查阅验收报告。
在神木县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书记的协调下,神木镇副镇长王军安排北关村片区的片长带领记者去北关二组查看相关验收报告。北关二组组长手拿铲瓷砖的工具告诉记者:“我们的消防设施现在正在处理,五项验收都通过了。当时是我们找的榆林市消防支队来验收的,你们记者能管了我们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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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筑垃圾和去年住建局定性的违法建筑再次死而复
 
       公安消防:管道无水等情况,消防大队是知道的
       记者在神木县消防大队张参谋处了解到,当时北关村商住楼确实是榆林市消防支队来验收的。对于北关村二组、三组的住宅楼消防设施成摆设,管道无水等情况,神木县消防大队是知道的。2014年,消防大队把北关村住宅楼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由于两家单位隐患整改难度大,且态度不积极,神木县消防大队提请县委、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但因故一直拖至今日,以至于今年元宵节当日北关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杨先生一家直接损失30多万元,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七十二条明确: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习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怎么到了神木就看不到落实学习?”
        在采访中,北关商住楼的居民围住记者问:习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那怎么到了神木就看不到落实学习?你说,我们小区在神木县繁华街道两侧,住户一千多户,商户数十户,居民数千人,为什么榆林市消防支队在消防管道没有一滴水的情况下依旧“验收合格”?为什么神木县住建局局长在政府信访室会表示“违心的验收合格”?是什么原因让政府多部门置数千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出具“五项验收全部合格”的报告和手续?居民数次向神木县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为何一直得不到积极妥善的处理?
       本社记者就此事进展将持续予关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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