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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吴堡站丨男子心存侥幸携带爆竹进站乘车被查

时间:2017-01-20 13:12:51  来源:陕西村官网  作者:张海涛 范文俊 阅读:

       本网讯(张海涛 通讯员:范文俊)2017年1月20日9时左右,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吴堡站派出所,车站候车室进行“三品”检查时,查获一起男子抱着侥幸心理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乘车事件。

  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火车站候车室,一名男子将行李包放置安检处,安检人员随即发现异常,拆包发现其包里密密麻麻的鞭炮共2436响。随即,郝某被执勤民警带至车站派出所。

  据了解,郝某购买了吴堡到绥德的车票,想把自己购买的烟花鞭炮带回绥德,给其在家的儿子玩。虽然在进站时看到严禁携带鞭炮进站上车的提示牌,但抱着侥幸心理,他还是拎着装有鞭炮的行李包进了站,没想到被安检员查出。鉴于郝某的行为未对铁路行车安全造成危害,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将烟花收缴做浸湿处理。郝某在了解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后,对民警的工作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烟花鞭炮易燃易爆,属于危险品,是严禁带进车站上车的,万一发生自燃爆炸将对旅客人身安全和列车运行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顾大局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最终只能让自己的出行路变得不畅。

  吴堡县火车站友情提示各位旅客:年关将近,车站内、列车上人口密度陡增,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以及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物品,属于明令禁止严禁携带上车的危险品,乘客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以免给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车站安检员的严格检查,更需要广大出行乘客的自觉配合,只有大家共同尽职尽责,安全稳定和谐的局面才会促成,这样大家的出行才能心情愉悦,顺畅出行。

(责任编辑:村官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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