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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食品安全举报奖金花不出去

时间:2013-06-23 09:10:26  来源:新闻网  作者:admin 阅读:
    2011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宝鸡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线索举报人奖励制度》,任何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查证属实的,按规定奖励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奖金。此后,各县区也相应出台了奖励制度,其中渭滨区每年列支10万元专项资金,对举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活动的个人,按照案值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采访中,市食安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举报意识大多比较薄弱,缺少食品质量识假、辨假的经验,举报线索少、奖励兑现少,很多匿名举报查实有据后又无法兑现奖励。

  同时,制度出台两年来,对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的宣传却不多,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缺乏积极性,不关心不参与。另外,除渭滨区建立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外,其他区县、部门奖励的力度和落实情况都不尽如人意。

  而据渭滨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接到的举报线索多集中在就餐纠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以及过期食品、黑作坊等食品安全问题上,群众投诉多、举报少,缺少有重大价值的线索,还有虚假举报的情况,设立的专项奖励资金“花”不出去。

  今年4月起,我省开通了12331全国统一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市药监局已接到近60条举报线索,该局根据举报的案情转交给所属区县和部门。

  市食安办负责人告诉记者,12331开通以前,市民都是向各区县的工商、质监、农业、商务等具体执法部门进行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12331开通后,市民外出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随手就可以打电话举报。

  对于不少市民担心的举报是否能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这名负责人表示,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渠道和查办机制与举报热线的开通同步进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让市民放心举报。“希望开通举报电话,能唤起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能提高市民举报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多种形式增强市民举报意识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宝鸡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先后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35起,依法刑事拘留29人,打掉犯罪团伙2个。

  据了解,宝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民警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地毯式”排查,先后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35起。其中包括岐山县刘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食醋案以及凤翔县郝某等人生产销售毒羊肉案等。共依法刑事拘留29人,捣毁黑作坊、黑工厂6个。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民警还多次举行宣传活动,通过展板、讲解等形式向市民告知辨别经验,增强市民的举报意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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