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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人民商场24岁女董事长被"停职"

时间:2013-07-26 10:38:53  来源:宝鸡新闻网  作者:admin 阅读:
    西部网—宝鸡新闻网讯:昨日上午,宝鸡人民商场外聚集了上百名商场职工、股东,强烈要求“罢免”公司董事长王某的职务。王某2011年大学毕业后,就进入陕西宝鸡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2012年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王某父亲病逝,随后王某开始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理事长等职务。

  7月22日,宝鸡人民商场党总支、工会、公司班子成员、公司监事会召开联席会议指出,由于公司职工、股权人对公司法人股权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疑问,职工多次上访,但因王某处置不当,造成职工极大不满,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会议声明:为了安抚职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决定停止现任董事长、总经理、理事长王某一切职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及职工提出问题的调查。

  当事人:罢免方式不合适

  22日联席会议后成立了公司经营领导小组,主持日常工作,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行政副总经理、财务总经理、业务副总经理。

  “会议后,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印章、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证件由专人负责,公章锁在保险柜有两把钥匙才可以打开,我负责第二道锁的钥匙,但23日我未接到任何通知,公章竟被拿出来了。”商场副总经理马某说。

  7月24日,宝鸡人民商场下发文件《关于有关人员任免的决定》提到:经总经理会议决定,暂停马某(22日曾参与联席会议)、冯某两名副总经理职务,免去胡某保卫科长职务。并聘任了新的人员,聘用期3年。

  “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也没人给我说明。”马某说。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王某,她说,依据《公司法》,党组织无权对董事长进行停职,党组织罢免董事长的方式方法也不合适,她本人也未参与当时的会议。至于24日为何要对两名副总经理停职及保卫科长免职,王某也未予解释。

  >>董事长如何罢免?

  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胡暄律师说,首先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则需要依照法定程序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而据马某介绍,按公司章程规定只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才可以罢免董事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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