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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吴起县人民医院贻误病情致人死亡动用公安群殴家属的检举信

时间:2013-11-06 11:46:04  来源:榆林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贺艳,现年38岁,丈夫朱艳军,现年39岁,家住榆林市榆阳区镇川镇杨镇沟村,今年8月份,我和丈夫来到延安市吴起县做生意。
 
       11月2日凌晨,我丈夫朱艳军突然感到头晕,四肢无力,我及时拨打了120救护车来到吴起县人民医院急救室,急救室的医生给我丈夫做了脑CT,CT做出来后,结果是多发性脑出血,让我丈夫住进了医院11楼外科重症监护室23号病室。外科大夫李峰是我丈夫的主治大夫,他看了病人的CT结果,采取了保守治疗法,给病人进行了输液,在液体输上后,无人监护,也没有护士看管,只有换液体时,护士才来一次。我去找李峰大夫要求转院,让他给我们配备急救设备和医护人员,李峰医生声称不行,怕路上病人受到颠簸,再次出血,我就听了他的话。

     凌晨4时30分左右,我发现病人病情加重,牙关紧咬,舌尖向外吐,呼吸紧凑,打呼噜,我赶忙去叫大夫李峰,敲李峰的值班室,结果李峰没有回应,值班护士迷迷糊糊起来,我让她看我丈夫的病情,结果她看后,和我要秒表,护士拿我的手机进行秒表计算,给病人进行了把脉,把脉完后,护士声称病人正常,我要求他叫大夫来检查一下,他说病人情况正常,不需要大夫检查,就走了。我不放心,自己观察了一会,看见病人呼吸加快,我又去叫大夫,这次大夫李峰来了,他看后,让我赶快去做了CT检查,CT检查结果出来,李峰医生看了后,声称病人没有明显的出血量,还是采取了保守治疗法。这时我再次要求李峰大夫给我丈夫办转院,他还是声称病人不能搬动,我又让他给我向外面请个专家,他说专家来了也没有意义,专家来了也只是拿个主意,主要还看他们治疗,我无奈,只能回病房照看病人。
     我回病房后,大约半小时左右,大夫李峰过来叫我,说他仔细算了一下病人第二次CT的出血量,声称可能需要手术,我说吴起县医院医疗设备有限,手术完后护理跟不上,没有专家手术我不放心,大夫李峰声称,像这样的手术我们做了很多,你不必担心,我们做两手准备,一边让病人继续输液观察情况,一边准备剃头,看病人情况发展再说,我再次听了他的话。
     
       大约早晨6点多,我发现病人的呼吸不稳定,打呼噜的声音更大,这时我又去叫了大夫李峰,他看了病人的瞳孔后,告诉我急需手术,让我赶快去交押金,我当时不放心,就去问大夫李峰,手术是你一个人做还是有其他人参加?他告诉我还有我们主任参加,过了一会,手术还没有进行,我又去问他,什么时候能做手术,他说等上班我们会诊后看采取开颅还是穿刺。我回病房等了一会,看见病人病情更严重了,呼吸急促,声音更大,舌头吐的更长,我又跑去问大夫李峰,手术为啥还不能进行?大夫李峰告诉我,主任快来了。又过了十多分钟,我又跑去问大夫李峰,为什么还不能进行手术?他告诉我主任走在路上了。
    我多次催促,大约等了一个半多小时,在8点左右,主任终于来了,我问主任,谁是病人的主刀医生?主任告诉我,你们的主治大夫是医生李峰,他也参加手术。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做手术时竟然在病床上进行的,而同一个病房里还住着另外一个病人,我当时就闯进病房,问医生,你们没有手术室?医生回答,这种手术不需要在手术室进行,病人脑出血不能移动。我看到他们在病人头上用尺子划道,来计算做手术的位置,我就问医生为什么不用激光定位?这样做能保证手术成功吗?医生回答,我们这没有激光定位,常用的就是这种方法。我听了医生的回答很无奈,我又问医生旁边住着病人,手术不会感染吗?这时主任和李峰医生商量了一下,让旁边的病人搬了出去。
    大约手术过了几分钟,手术就完了,医生告诉我,头部出血,瘀血没有抽完,让我们再去做CT,我准备推病床去做CT,医生不让推,让我们把病人搬到手推床上去做CT,我说病人现在敢搬动吗?他们声称要注意头部插管,千万不能动。我要求李峰大夫和我们一块去做CT,李大夫称他不去,给我派了一个护士。我们到CT室后,一个偏胖的工作人员给病人做了CT,他漫不经心,打着电话,不及时给我们病人做CT,做了CT后又不及时洗片子,我们说他,他还态度非常恶劣。
 
       CT结果出来后,医生李峰告诉我,需要二次穿刺手术。当二次手术做完后,医生护士都走了,走时并告诉我说,手术完了,看看情况再说,这个病人很危险。又过了一会,病人突然猛咳了一声,我看到病人好像没有呼吸了,赶快去叫大夫,大夫来看过后,告诉我需要抢救,医生护士抢救十多分钟后,宣布病人已经死亡。

    上午10点半左右,医院让我们把尸体抬到太平房去,我说死者亲属都不在场,亲属快来了,等来看一眼后再搬,过后,亲属陆续赶到,当时家人悲痛万分,很难接受这样的现实,家人向我了解了医院的治疗经过后,向医院提出了几个疑点:
 
       (一)在治疗的过程中,家属多次要求转院,而主治医生李峰以各种理由阻挠不让病人转院,导致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二)重症监护室没有专业护士护理,院方却让家属进行护理,这样的护理符合国家卫生操作规程吗?

       (三)病人在治疗过程中院方没有及时采取手术,作为危重病人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做为科室主任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延误了病人手术时间。

       (四)病人做手术为什么不在手术室进行?而在病床进行手术呢?这样的过程能保证病人不受到感染吗?

       (五)做为多发性脑出血病人在一次手术后,医生让家属去抬病人去做CT,CT室距病房路况不平,而大夫不去陪同,这样如何保证病人不受到更大的损伤呢?
 
       以上是病人家属提出的五个疑点,这五个疑点是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原因。
 
       为了给死者能讨回个公道,给死者一个说法,我们多次拒绝了院方的要求,把死者抬到太平间,晚上8点,吴起县公安局来了三四十名干警要强制执行把死者抬走,我们坚决不让,公安干警就动手打开了我们,把我从11楼连打带拖到医院大门口,再拖拉的过程中,公安干警用脚踢我全身,脚踢的我身体到处都是淤青,干警用手揪抓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发抓下来几绺,头上给我打下几个肿包,公安干警把我扯拉的过程中,把我的上衣全撕扯光,我的十岁的儿子小朱彬在旁边看到妈妈被公安干警殴打,儿子痛哭的喊:妈妈,妈妈,你们不要打我妈妈,当时我欲哭无泪,儿子急的都快疯了,我兜里装的1300元现金丢了,脖子上戴的金项链也丢了,衣服在干警手里,我的东西哪去了?在公安干警群殴我们亲属期间,家属进行了拍照取证,但都被公安干警抓去,进行了强行删除,什么世道呀!还有天理吗?还有老百姓的活路吗?我在此恳请上级领导能给我讨个公道,让我的死去的丈夫能在九泉之下瞑目!
 
 
 
 
投诉人:贺艳(死者妻子) 
电话号码:18891112848  
2013年10月5日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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