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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四部门联手治理教育乱收费 查处"以钱择校"

时间:2017-09-08 09:19:46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昨日下午,西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召开,教育、财政、物价和文广新局四部门联手,在开学季严查损害群众利益,败坏行业形象的教育乱收费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区县为单位,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和检查,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有偿补课,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区县,约谈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对于顶风违规补课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违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中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落实教辅材料价格公示制度,未通过省级评议的教辅材料,区县有关部门和学校不能推荐及统一代购。要认真贯彻“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原则,不得强制推销,并积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严格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时间、招生范围,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要防止产生新“大班额”,对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和转接,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等行为,严禁举办“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收费。

  严禁以改革为名乱收费,坚决纠正公办学校变相以民办学校名义收费、“校中校”等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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