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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3岁女童幼儿园被热汤烫伤 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处理

时间:2018-05-24 11:24:29  来源:华商网  作者:村官 阅读:

  汉中3岁女童乐乐(化名)在幼儿园不慎被热汤烫伤,事发后,涉事幼儿园回应将配合家长进行治疗,并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家长:一大桶热汤就放在地上,没有盖子

  昨日,在汉中市中心医院烧伤科,乐乐父亲饶先生说,3岁的乐乐今年到了入园年龄。5月初,在兴元湖幼儿园任教的表妹告诉他,兴元湖幼儿园是公办幼儿园,伙食不错,乐乐可考虑就读。“因为表妹在那儿工作,就准备送过去试试看。事发前,我和妻子给兴元湖幼儿园负责人打了招呼,当时园方也接受乐乐到兴元湖幼儿园就读。”

  5月15日上午11时许,饶先生表妹接走乐乐,到兴元湖幼儿园“插班”试听,饶先生和妻子也挺高兴。“但谁都没想到,女儿被带到幼儿园也就半小时,竟被大面积烫伤。”饶先生说,当日11时40分许,他突然接到表妹电话,称孩子在学校被烫伤,让他和妻子赶紧过去。“我以为小孩子顽皮,就是小面积的开水烫伤,所以就先让妻子赶去学校。”随后,饶先生接到妻子的电话,要他赶紧到汉中市中心医院。“我赶到医院,揭开被子,看到女儿整个背部、屁股和大腿的皮都掉下来了,本来是去试听,没想到女儿被烫成这样。”看到女儿的伤势,饶先生无法接受。汉中市中心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热汤烫伤20%,全身多处二度三度烫伤。

  饶先生质疑,事发时,女儿正和小班孩子们吃午饭,一大桶热汤就放在地上,没有盖子,当时有两个老师看管,为啥老师就没做好防范?他说:“女儿小也说不清,就说喝水时,不知道咋弄的就被烫伤了。”

  涉事幼儿园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处理

  昨日下午,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下属的兴元湖幼儿园对此事作出情况说明:经调查,5月15日上午11点10分,幼儿园教师王老师未给幼儿园园长汇报,私自将侄女带入幼儿园,私下同小班教师协商,将侄女放在小班教室。吃午饭时间,小班两位老师忙着给其他幼儿分饭,该幼儿的水杯放在靠近盛汤桶旁的桌子上,幼儿自行跑去喝完水后转身撞倒盛汤的桶,导致背部和臀部被烫伤。

  小班教师立即做了降温处理,同时园方立即通知家长,并将幼儿送往医院。当天王老师先行垫付医药费5000元,并在医院陪同家属护理。事发后,汉台区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密切关注,要求幼儿园积极筹措资金用于幼儿治疗,安排老师到医院陪护,并到幼儿园详细调查事件发生经过。幼儿园前后筹措资金17000元用于幼儿治疗,截至现在已花费1.6万余元。5月18日,鑫源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召开安全会议通报了烫伤事件经过,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随后,中心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目前,因乐乐被烫伤比较严重的3个部位需要做植皮手术,饶先生联系西安的医院,考虑转到西安给女儿作进一步的治疗。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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