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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9月起乱扔烟头、狗不拴绳等14种行为将被罚

时间:2018-08-16 10:12:55  来源:华商网  作者:佚名 阅读:

  禁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等废弃物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等;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散发传单

  违反规定销售、燃烧烟花爆竹;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车不让人;机动车违规停车;车窗抛撒物品

  出租车甩客、欺客、拒载;机动车走人行道,违规载人、载物等

  行人乱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拦车乞讨散发广告等;室内装修、使用乐器干扰邻居生活

  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在文物古迹刻画、涂画、张贴

  遛狗不拴绳、开车加塞不让人、行人闯红灯……这些城市顽疾一直以来都让人倍感头疼。昨日,新公布的《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市民表示“严重支持”。

  秦岭保护等地方特色上升为法律规定

  昨日上午,《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牛犁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从九个方面明确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文明健康生活,文明用餐、低碳生活等;

  维护公共秩序,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等;

  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烟头等;

  文明出行,不变道加塞、车让人、行人不闯红灯等;

  遵守社区公共文明,不高空抛物、室内装修不扰民、文明养犬等;

  文明旅游,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护文物古迹;

  爱护生态环境,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得非法采集、采挖受保护的野生植物,不得野外烧烤等;

  文明就医,不得侮辱、谩骂、殴打医务人员;

  文明上网,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

  条例同时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等七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文明行为。

  “条例将西安市推行的‘三项革命’和秦岭保护上升为法律规定,凸显了地方特色。”牛犁说。

  记录不文明行为

  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据了解,《条例》在不文明行为监督处罚方面,规定实行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对记录的不文明行为信息,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纳入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予以曝光,并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

  禁烟场所吸烟等14种行为面临行政处罚

  牛犁称,为了有效抑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教育、警示作用,就要借助法律的“牙齿”,依法设定必要的行政处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例列举了当前群众反响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14种违法的不文明行为。

  面临行政处罚的14种行为具体包括:

  禁烟场所吸烟;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等废弃物;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等;

  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散发传单;

  违反规定销售、燃烧烟花爆竹;

  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车不让人;

  机动车违规停车;

  车窗抛撒物品;

  出租车甩客、欺客、拒载;

  机动车走人行道,违规载人、载物等;

  行人乱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拦车乞讨散发广告等;

  室内装修、使用乐器干扰邻居生活;

  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在文物古迹刻画、涂画、张贴。

  同时,为了体现文明立法、文明执法的理念,《条例》创设性地规定了违法行为人通过自愿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来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的惩戒措施,以期达到立法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目的。

  西安市文明办:干部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优条件

  昨日,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关相林在发布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严格执法。公安、城管、卫计等条例明确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不文明行为执法细则,向乱扔垃圾烟头、公共场所吸烟、不按规定饲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刀问责”,深入推进对不文明行为的执法行动落地,形成震慑力,全面推进条例的施行。

  同时,市、区文明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列入今年的年度重点考核事项,纳入系列文明评比和年度创建测评内容。凡是没有开展学习宣传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直至取消今年的文明系列评比资格。市直机关单位及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内容履职不到位的,在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各单位、尤其是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将干部职工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必要条件,凡是发生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且受到相应法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已经被评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同志,若发生承担法律责任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文明行为的,要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

  市民表示“严重支持”

  普遍反映小区养犬问题成顽疾

  昨日,对于条例的公布及施行,华商报记者街头随机采访了5位市民,他们均表示赞成和支持,希望条例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从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约束,我非常赞同。”市民张先生说,不文明养犬、行人闯红灯,这些城市顽疾以往都只能通过道德约束,纳入法律后进行相应的处罚约束力会更强,尤其是将不文明行为者纳入信用系统,震慑力会更强。

  “四个字,严重支持!”30岁的段先生是名公交义务监督员,他说,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看见一些不文明现象,如公交乘客随地吐痰,在座位上跷二郎腿踢到他人,不给老人孩子让座,更有甚者会将口香糖吐在座位上。以往这些行为都是靠道德谴责,效果有限,还往往引发争端,条例的施行将这些行为确定为公民义务,不得不遵守。

  昨日,62岁的王女士带着4岁半的小孙子天天遛弯,得知条例即将施行,她拍手称快。她说,小区里不文明养犬行为很普遍,很多大狗都不拴绳,带孩子的人见了狗只能躲,物业和其他业主的声讨似乎效果有限,如用法律约束肯定会更好。

  64岁的牛先生则提出,条例虽好,但处罚力度不够,记录曝光对于有单位的人具有约束力,但对于退休人员等无单位人员并不具有震慑力,他觉得实时的处罚更加直接有效。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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