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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大销售“地沟油”系列案宣判

时间:2013-06-25 10:58:05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admin 阅读:
   


    西部网—咸阳新闻网讯: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特大销售“地沟油”系列案之被告人李广生、孙宝成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广生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孙宝成犯伪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广生等人于2006年6月成立陕西谷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李广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2011年3月至6月,李广生先后5次从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柳立国处以合计1322910元的价格购买了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加工而成的“地沟油”164.32吨,后李广生自行制定勾兑比例,由该公司员工解俊迎操作,将购进的地沟油与食用油勾兑分装后销往粮油市场。2011年9月21日,被告人孙宝成因给公安机关提供虚假收购“地沟油”入库凭证,试图证明李广生将购进的“地沟油”转销给西安伟志成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此掩盖李广生的罪行,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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