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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

时间:2013-07-13 16:48:16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admin 阅读:
    西部网—咸阳新闻网讯: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及创业基金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扶持作用。对高校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主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服务并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经高校提供反担保,可采取整贷整还的扶持模式,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期限2年,按规定贴息。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以享受鼓励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调整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从2013年7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省市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就业见习管理,提高就业见习质量,保证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及时发放。对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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