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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渭城街办:临时用地手续已过期 私挖泳池胆气何来

时间:2014-12-01 13:55:32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咸阳渭城街办村民租用集体用地建“庄园”,到底有没有续办临时用地手续?渭阳国土所杨所长和渭城区国土局综合科各执一词。11月28日,渭城国土局有关领导给出最终答案,考虑到该地块有可能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局里未给张某某续办手续。

       建设两年多后补办临时用地手续

       咸阳渭城街办石桥村村民张某某2007年租用本村四组15.9亩集体用地,租期20年。2008年建成两层楼房,一层7间,二层5间。2011年他以咸阳鑫钢机械有限公司名义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开始作为职工办公和宿舍用,目前是其家里人居住。游泳池是今年9月份开建。当地群众以此反映,“张某某的庄园既有别墅,又有游泳池,就是没手续,相关土地部门对此视而不见” 。

       临时用地手续已过期

       本报此前报道,11月3日,为证明张某某的咸阳鑫钢机械有限公司有合法用地手续,渭阳国土所杨所长向记者出示《关于咸阳鑫钢机械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批复》,但批复中明确临时用地期限为两年,截止日期是2013年3月5日。杨所长坚称,张某某已经续办了手续,在局里综合科。但综合科说法却是,基层所没有,说明没有办。

       临时用地手续未给续办有原因

       11月28日,渭城区国土局沙副局长说明情况,咸阳鑫钢机械有限公司临时用地手续确实没有给予续办,原因是由于该地块将有可能在项目征收范围内,张某某2013手续到期后要求续办,局里见于此,便拒绝了。同时告知其,如果项目取消,将来再补办。

       挖建游泳池是在今年,是在告知后。沙副局长表示,不否认张某某有其他“想法”。

       他说,目前测量队已经去现场测量过,没有扩建,游泳池在原来的租地协议面积内,不属于违法用地,但改变用途是无疑的。下来,局里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08年开始建设,2011年才拿到临时用地手续,其后又在未取得续办手续的情况下,挖建游泳池,等等前后过程,当地国土部门的监管是否有缺失?该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又如何?本报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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