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陕西村官网--建设美丽城乡,重塑村官形象!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咸阳资讯 > 正文

咸阳合法流转土地被强占 投资商三年难讨说法

时间:2015-04-16 13:53:34  来源:陕农网  作者:村官 阅读:

通过合法流转取得的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却被当地街道办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又将该地块租给商混站,如此一来,地被强占,所有投资化为泡影,西安来咸阳渭城区窑店街道办投资的陈先生顿感一头雾水,三年奔波,至今无果。日前,陈某一纸诉状将咸阳市渭城区窑店街道办事处诉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种植基地如今已经面目全非

投资商:合法流转正在经营的地被抢占,三年上访无结果

3月30日,投资商陈先生向记者说明事发经过:  

他是于2010年2月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渭城区窑店镇长兴村36亩(不包含生产路约5亩)的土地使用权。按合同约定缴纳了5年的费用和代办流转手续费用。流转地内有深井机井(140米)一眼,有高压线路。前期进行了土壤改良,调整土地PH值,后栽种蓝莓苗木10万株,其中4亩多地建成养殖20万尾优质泥鳅的池塘,并以此通过陕西省商务厅、美国中华商会与美国生物医药专家组签订了合作开发生产靶向抗癌药和第三代甘精胰岛素的协议。谁知2012年6月,窑店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带着一些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他的种植基地夷为平地并毁坏了全部水利灌溉设施,赶跑了看护基地的村民,建起了商混站,致使蓝莓被毁,泥鳅死亡,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此后,多次找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及窑店街道办事处要求对此事进行最小化处理,但是作为违法强占地及违法出租方窑店街道办事处一直不配合解决,反而百般推诿。  

“事情发生已经三年,窑店街道办就是推诿,没有安心解决实质问题。”陈先生一脸的失落。  

村民:种蓝莓是真,养泥鳅属实  

当日,长兴村四组村民陈俊龙证实,他曾经受雇于投资人陈先生负责该种植基地日常,他家就在该种植基地的东紧邻。他回忆说当时栽种蓝莓每天叫工人10多人,具体时间在2011年下半年,栽种蓝莓10万株,前后忙活了近一个月。蓝莓的成活率当在80-85%。先后挖了6个塘子,养泥鳅大约有20万尾。  

负责该种植基地用电的贠百所,也是长兴村4、7组的电工。他证实,蓝莓苗子空运过来后,还是他给找的房子存放的,他还看到过个别的蓝莓果,和豌豆一样大小,吃起来味道酸酸的。具体当时推了6个塘子养泥鳅。称蓝莓起初长势可以,后边差点。明确种植基地是来人强推的,不但推了机井,还有电线和电杆。  

窑店街道办事处:村上有过错,可找村上协商补偿  

4月10日,窑店街道办负责协调该事的纪工委书记张勇称,当时流转协议未到区上、办事处备案,认为是私下流转。2012年元月,街道办配合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租地,先对地面附属物进行清点,所有赔付款也都打到了组上,当时村上也没有说。后来从村干部处了解到,陈某的地里没啥,没干啥实事。街道办认为村上有过错,应给一定补偿,当事人可找村上协商。明确目前已走了司法程序。

“渭城区窑店镇长兴四组”(甲方)和“陈富河”(乙方)于2010年2月1日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甲方)和“渭城区窑店街道办事处”(乙方)于2012年4月16日签订的“商混站周边租地协议”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甲方)和“咸阳泾渭新区康达水泥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乙方)于2012年6月11日签订的“商混站周边租地协议”。

知情人:街道办讲的是歪歪理,因果责任皆在街办

在知情人王先生提供的资料中,记者看到了三份合同:其中之一是“渭城区窑店镇长兴四组”(甲方)和“陈富河”(乙方)于2010年2月1日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一份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甲方)和“渭城区窑店街道办事处”(乙方)于2012年4月16日签订的“商混站周边租地协议”,另外一份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甲方)和“咸阳泾渭新区康达水泥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乙方)于2012年6月11日签订的“商混站周边租地协议”。  

对此,王先生发表看法,种植基地土地的使用权是投资人从村上通过流转合同合法取得的,窑店街道办事处随后却和秦汉新城达成了转租协议,秦汉新城又出租给商混站,前后的次序如此。需要说明的是陈先生的种植基地被包含在其中。试问街办有无出租土地的权利?显然这个合同是违法的。窑店街道办让当事人找村上协商,这明显是推脱责任,村上和陈先生之间不存在纠纷和过错,再说又不是村上将流转给陈先生的土地转租给了秦汉新城,找村上没有理由。街办说流转合同未经区、街道办备案,这是强词夺理,备不备案,这不是流转合同的必要条件。再说,街道办出面协调占地,没有了解到实际实情,这就是街道办的失职和过错,妄想将过错推到村上,明显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做法。  

“显而易见,窑店街道办转租给秦汉新城的协议是造成当事人流转土地被强占的根本原因,街道办难辞其咎。”王先生语气肯定。  

据悉,3月20日,投资人陈先生已将渭城区窑店街道办事处起诉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后事如何,本报(网)将密切关注。(记者 王军 崔东)  

(责任编辑:村官)

顶一下
(4)
10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