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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四项措施”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

时间:2018-02-01 11:07:10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近日,旬邑县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大检查行动,分片对马栏林场、石门林场、石门自然保护区、马栏河湿地、森林公园、全县各镇(街道办)集体林所有区域内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街道集贸市场、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场所、经营野味(野生动物)的酒店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一是严格检查。组织县森林公安所、野生动物保护站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到的区域进行突击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一旦发现有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严厉打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这次突击检查,非法乱捕滥猎经营野生动物的开展严厉的打击,做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

  三是强化宣传。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对各经营户宣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教育他们要自觉抵制非法收购、出售、乱捕滥食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印发致广大市民朋友“保护野生动物、建设关中最美县”的一封信5000份,宣传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以宣传为切入点,营造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散发宣传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整治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政府网、微信上有信息,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宣传效果。

  四是建立机制。建立野生动物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组织成立马栏林场、石门林场、旬邑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与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县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巡查执法小组,长期专门对市场经营、餐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对石门自然保护区、马栏河湿地、森林公园旅游线路餐饮的检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坚决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有效保护旬邑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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