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财政局干部利用职权已构成诈骗
时间:2013-12-04 09:01:25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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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咸阳新闻网讯:国家有明文规定,‘吃财政饭的工作’逢进必考,三原县一对夫妇反映称,2011年,家住三原县的马女士和丈夫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咸阳市财政局收费科一干部黄某某。介绍人称,黄某某在市财政局上班,很有能力,可以帮助其女儿办理“吃财政饭的工作”。收受其17万元,但是三年过去了,这事情一点着落也没有。
2011年10月初,他们夫妇二人和介绍人来到咸阳市财政局收费科黄某某的办公室,将装有5万元现金、女儿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的档案袋交给黄某某。两月之后,她询问进展,黄某某称事情办得差不多了,但还需一些钱打点。为此,马女士将10万元通过银行打入黄某某提供的私人账户。2012年2月,马女士再次询问时,黄某某又称马女士女儿学历不够,需要办个大学本科文凭,马女士夫妇再次向其私人账户打入2万元。昨日,马女士提供了存款凭条复印件。
多次咨询未果,马女士和丈夫杨先生起了疑心。
“第一次打钱和第二次打钱中,我们分别见了他两次,每次都说工作快好了,让再等一段时间。最后一次见面是今年5月23日,他说,保证40天内搞定,也就是7月5日之前把工作的事安排成功。”马女士称,7月4日,她致电黄某某,对方却称事情没办成,已将钱给了中间人。令马女士感到疑惑的是,黄某某称自己没有用这笔钱,但为何中间从未提过此事?且两年之内,还多次信誓旦旦表示,办工作的事进展顺利。他们找过中间人,中间人称自己没拿这些钱,而且据她了解,中间人已因此事被单位开除。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陪同马女士再次来到咸阳市财政局,辗转多个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称领导不在。上午11时30分,马女士最终在办公楼下找到咸阳市财政局纪检组长连玉仓。
连玉仓表示,马女士反映的事,财政局纪检组已掌握,并于今年11月份对黄某某处以暂停职务。但具体退钱事宜,他建议马女士向公安机关反映或者走法律程序。
事发后,马女士夫妇向三原县公安局报案,三原警方认为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昨日,记者根据马女士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试图联系黄某某本人,但两部手机一个关机一个停机。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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