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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60米高空坠亡 劳动合同签订方不露面

时间:2013-11-19 08:53:38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咸阳新闻网讯:26岁的兴平小伙杨鹏伟是一名塔吊司机,11月13日,他和往常一样,来到秦都区东南坊恒昇城市花园项目上班。但是谁也不会想到,下午6时许,塔吊需进行加高,杨鹏伟在和同事加塔吊标准节(简称标节)时不慎失足,当场身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出事后,和他签订劳动合同的租赁公司,却一直不露面。

17日,杨鹏伟的工友介绍,施工方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简称江苏一建),事发时,塔吊有15层楼高,距离地面约60米。“120来了检查后说,人已经死亡了。”

杨鹏伟的工友说,事发时,杨鹏伟掉进了塔吊底部的一个基础操作坑里,出事后,操作坑被盖了起来。

8号楼施工现场,塔吊底部被盖上了架板,透过架板,隐约能看到血迹,距塔吊不远的地方扔着一个标节和一截钢丝绳。“估计是钢丝绳断了,标节才掉下来的。”工友说。

事发工地第二天仍正常施工

11月13日晚,杨鹏伟的家人接到消息后,连夜从兴平赶到咸阳。但令他们气愤的是,第二天,事发工地仍在正常施工。“死了一个人了,工地也不停工整顿。”杨鹏伟的舅舅许超虎气愤地说,他们去找安监局,得到的答复是,已经下了停工通知。15日,杨鹏伟的亲属将工地的电闸拉下,工地这才停工。“娃的尸体一直在医院太平间放着,施工方管都不管。”许超虎说,他们多次找到工地,对方都称负责人不在,到最后,工地办公室连人都没了。

杨鹏伟的去世让整个家庭陷入悲痛当中。“孩子才一岁多,而且媳妇已有4个月的身孕,这让媳妇娃以后怎么办?”许超虎说,杨鹏伟是家里的独子,已在这个工地工作一年多了。“我外甥是塔吊司机,有上岗证,升塔吊必须由专业人员来操作,而且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工地上为了节省成本,就找了塔吊司机去弄,这才出事的。”许超虎称。17日,施工方江苏一建派人协商此事,但最终不欢而散,杨鹏伟的父母在争执中受伤,被送进医院。

“租赁公司负责人不露面”

据了解,江苏一建作为总工方,与陕西新兴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而陕西新兴劳务公司又与咸阳市蓝天建筑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杨鹏伟由租赁公司请来操作塔吊,和租赁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昨日,江苏一建项目部经理徐大新说,他们一直在和家属协商此事,但家属情绪激动,谈不下去。“塔吊租赁公司不露面,我们只能与劳务公司协商,劳务公司再与租赁公司谈。已拟好委托书,准备和家属商谈。”

陕西新兴劳务公司项目经理郑民友称,租赁公司不露面,他们只能和江苏一建先与家属协商赔偿问题。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了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身份后,对方挂断电话,之后拨打便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咸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安监局正对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束,工地整改之后才能继续施工。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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