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蚕食”朝阳公园绿地
时间:2013-11-25 15:53:47 来源:渭南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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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变身”商铺出租盈利
11月19日,记者来到位于渭南市西潼路的圣都乐园。大门东侧的建筑物共三层,上面两层临街出租给了商户,下面一层作为圣都乐园的仓库;每层13间房子。一家名为圣都汽车美容装饰公司的汽车美容店正在营业,洗车师傅告诉记者:“这就是圣都乐园开的,西潼路上车多,生意挺好的。别的都是租游乐场的,每个月要给交好几千块钱呢。”
对圣都乐园,渭南市政府的官方网站如此描述:“渭南圣都乐园位于渭南市朝阳公园内,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由渭南圣都工贸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600万元,是朝阳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园的组成部分,由圣都乐园出租的这些商铺究竟归谁所有?土地属性又是什么?
朝阳公园管理处张主任证实,这座三层高的建筑物所占的土地确实是公园建设用地,没有土地手续。“是公园的国有资产,不是商品房。”张主任说,这座建筑物是和圣都乐园一起修的,均由渭南圣都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都公司)投资建设。“这些都上过市规委会,市政府都通过了的。都是按年限折算,圣都公司出钱修乐园和房子,他们先经营等合同到期后,这些都归公园所有,与这个公司就没什么关系了。”张主任说,该建筑在前期建设时,综合执法局曾挡过。
圣都公司总经理张伟告诉记者,这座建筑物是他们公司2010年出资建设的,总建筑物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张伟说,由于圣都乐园与西潼路相邻,存在安全、灰尘等一系列隐患,当初建这座房子就是为了将公园与西潼路分割开来。建成后一层圈进圣都乐园内,用作库房;二三层由圣都公司分租给不同的商家。张伟说,“这房子都是政府的,和游乐场一起建的,我们现在租出去也就收一点费用,等到合同到期了,要还给政府的。”
监管不足,致违建侵占公园绿地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渭南市朝阳公园建设用地是通过政府划拨取得,因而具有公益性质,只能用于公益事业等非盈利项目,不能用来经营。11月22日,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科副科长王鹏举告诉记者,朝阳公园所占土地已经在2009年通过了省政府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批复。但对于这座三层的违章建设物能否用来经营,以及应该办理哪些土地手续,王鹏举并未说清楚,只说将进一步调查。
2013年5月10日,住建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以开发、市政建设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禁止出租公园用地,不得以合作、合资或者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然而,渭南市朝阳公园内却在执法部门介入后,仍建起了违章建筑并用做商业出租。究竟谁给违章建筑的开了绿灯?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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