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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不再成违法挡箭牌 行政执法严格实行持证上岗

时间:2013-11-28 09:54:22  来源:咸阳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咸阳新闻网讯:这几年不少公共事件中频频出现合同工、临时工的身影,不少恶性公共事件中,合同工、临时工成为行政执法部门逃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

  其实,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已经作出了明确要求,即“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同时,《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行为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临时工等不列入行政机关的编制序列,因此没有强制执行权。如果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工作人员实施某些行政强制措施,则由隶属的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广东、河南、江西、重庆、甘肃、黑龙江、陕西等大多数省市都出台了“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明文规定。

  对此,一些法学专家认为,关于合同工、临时工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相关规定,是从法制角度理清了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资格之间的关系,并将行政执法权限纳入了制度设计之中,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时,这也是对合同工、临时工的保护,有利于解决一些执法单位人浮于事、挑肥拣瘦,一些正式工把执法工作当作负担推给合同工的问题。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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