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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村干部私占5亩可耕地建房 卖给外村人

时间:2014-03-20 09:31:52  来源:渭南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西部网—渭南新闻网讯:经开区安王村安东组有个“神奇的庄园”,四周被砖墙围起来,里面有好几院崭新敞亮的住宅,即使本村人都不知道是谁住在这里。据群众反映,这些房子占用的是可耕地,均为该组组长所建,已经出售给了外村人。3月12日,记者前往当地进行调查。

占5亩可耕地建房

当天,记者前去参观这座“庄园”。它占地5亩左右,由于有两米高的砖墙围挡,很难看到里面的布局。随后,站在一座小土堆上,记者看到了几座平房整齐排列,瓷砖熠熠生辉,大多无人居住。整个围墙上装着的两个大红门紧锁。后来,记者跟随一个工人进入院内,发现这座宅子有四间宽。工人说他是过来平整院子的,是谁盖的他也不清楚。当问及是否出售时,他说,这院子也是别人刚买的。

建房的这块地,村民们称之为“堡子城”,大部分为承包地。当地群众告诉记者,在2011年以前都是种植粮食作物和苗木的,后来就都被组长尹龙江收回了。“组长当时说要统一规划用地,就把承包田收回了,当时我地里栽的是大油桃树。”村民杜新功说。

这片地上还有杜参军的1.1亩责任田,责任田没法收,于是尹龙江就按每亩500元一年的租金租用了。杜参军说:“到2012年他又多次找我,要买我的责任田,每亩地给3.06万元,后来我就卖给了他。”

也就是在2012年,这片收回的土地就被平了。2013年年初开始基建,当年建成。村民们认为是组长和村干部合伙在可耕地上建房出售牟利,曾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相关部门也曾前来制止,但住宅仍旧顺利落成。

该组组长尹龙江在接受采访时说,这里的地荒了好几年,后来是经临渭区国土局批的住宅用地,都是给本村3户村民住的。至于具体是给哪户村民的,等回来要查底子,他人在外地。尹龙江还表示村党支部书记知晓此事。然而,安王村党支部书记韩玉峰却说,只知道那块地上建了10院庄基,并不知道关于房子的其他事情。

安王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尹耀武也是安东组人。他说,这座“庄园”里面有10院庄基,都已经以每院8万元的价格售出,占地有承包田和少量责任田。
 

国土局:系违法建筑

承包土地属于可耕地,必须经过村委会、土管部门和建设部门审批改变土地性质后才可以建房。这座“庄园”到底是怎样出炉的呢?

龙背镇土管所所长朱正文接受采访时说,2012年曾接到群众举报,他们立即赶到现场。当时,这块土地以养殖用地的名义正进行平整,而养殖用地上允许有临时建筑。2013年那里建了3间砖混结构的房,已作违建处理。追究责任人确定为该组组长尹龙江。当时经开区国土局和综合执法局曾进行联合执法。朱正文说他已经将材料上报,何时拆除要等上级部门的决定。

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以下简称“经开区国土局”)曾于2013年7月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随后又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被处罚户未经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私自建房,其中非法占有耕地3560平方米,现这些耕地无法恢复耕种,依法作出了如下处罚:一、责令你户停止在耕地上的一切建设行为;二、依法拆除占用耕地上的建筑物,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三、追缴被处罚人尹佩向经开区管委会上缴罚款53400元。

《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的被执行人尹佩为尹龙江的儿子。

经开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村非法买卖耕地一事属实,该局曾多次阻止其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局也曾出面,但违法户利用节假日抢盖和偷盖,以致违法建筑形成。2013年12月已将此事向法院移交,申请强制执行,但最终并未得到批准强制执行的回复。

安王村这起违法占地事件并非个案。今年年初,经开区国土局曾正式发文“关于在我区组织一次拆除土地违法行为活动的请示”。文件中说,经近期巡查发现,区内违法违规占用土地、乱搭乱建现象又有了新的增长势头,为防止此类现象对经开区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迫切需要组织一次对违法建筑的大拆除活动。文中附了一份违法占地人员名单,总共20户,其中就有安王村的尹佩。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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