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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农村网报道临渭区内辅导班有关问题的回复

时间:2014-06-27 08:49:46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关于陕西农村网报道临渭区内辅导班有关问题的回复 : 贵网在2月20日、2月24日连续以“临渭区辅导班”为题,报道我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托管班发展与管理现状,分析了治理违规辅导班的迫切性。我们非常感谢贵网对临渭区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就报道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我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我区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内容分别为音美艺术培训、业余文化培训,涉及音乐、美术、舞蹈、书法、英语等学科,旨在培养学生兴趣,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我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不断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安全工作管理力度。一是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治校,诚信办学,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印发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是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三是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落实人员,定期对设施设备及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四是在年检中,区教育局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成绩突出,社会信誉良好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予以表彰;对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社会影响恶劣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责令停止招生,限期整改到位。
    三、我区公办教师兼职代课情况 去年,区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及乱定教辅资料责任追究办法(暂定)》和《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严禁聘用公办在职教师的通知》,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培养稳定的优秀教师群体,严禁聘用公办教师,建立教师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杜绝了公办教师兼职代课行为,维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后期工作 由于我区范围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数量较多,今春开学,区教育局已安排各中心校对辖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后一阶段,区教育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做好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一是依法审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我们将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临渭区民办中小学及文化培训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申请设立条款,规范受理和审批程序,坚持标准,依法审批。 二是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区教育局将定期督查各教育培训机构“人防”、“物防”、    “技防”工作,指导各教育培训机构制定各类安全事故防范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提高师生遇突发事故应变能力。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2月下旬起,区教育局将联合工商、民政、物价、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一月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清理违规举办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届时欢迎贵网记者监督指导。 渭南市临渭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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