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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首次因污染环境行政拘留1人

时间:2016-05-08 09:52:28  来源:渭南新闻网  作者:村官 阅读:

5月6日,记者渭南市环保局获悉,白水县林皋镇的非法石灰窑因严重污染环境,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停产整改要求继续生产,白水县公安局4月21日对石灰窑窑主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这是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个因环境污染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并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实现了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零的突破。

据了解,白水县环保局先后多次以环委会、环保局名义责令林皋镇政府对土法石灰窑实施关停取缔,林皋镇政府于今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对高西村2家土法石灰窑实施了捣毁窑体行动。然而受经济利益驱使,3月中旬,这两家土法石灰窑又死灰复燃。

4月20日至21日,白水县政府联合林皋镇政府、国土、环保、公安、矿产、电力等部门对林皋镇高西村2处5孔石灰窑实施爆破摧毁,对炸毁的石灰窑进行了填埋,并设立了警示牌。同时,白水县公安局对石灰窑窑主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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