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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生态补偿创新助推群众脱贫增收

时间:2017-01-13 09:26:17  来源:未知  作者:村官 阅读:

1月10日,记者从商洛市脱贫攻坚办公室获悉,该市在认真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同时,创新补偿办法,全力推进林区群众脱贫增收。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1亿元,惠及群众19.3万户、71.9万人,户均增收2800元。

商洛市从2009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补偿面积不断扩大,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由2009年的231.45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713.19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由2009年的51万亩,增加到2013年的142.2万亩。补偿标准不断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2009年的每年每亩5元,增加到2013年的每年每亩15元;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

为落实好这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全市林业部门坚持突出“一个重点”、破解“两个难题”、推进“三个创新”,确保全市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时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针对国家级公益林与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不一,村组与村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有的有,有的没有,有多有少和上级下达的公益林补偿面积与实际相差甚远等难题,推进兑现思路创新。他们连续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定了“依据落界,化整为零,整村推进,公开公正,确保稳定”的指导原则,先行试点示范,逐步推广扩面。坚持管护理念创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给个人,个人就得承担管护责任,面对农村大部分劳力外出的实际,在2013年就安排每亩提取1.75元作为公共管护经费,由县区林业局统筹安排、统一管护,这一做法得到省林业厅的肯定。坚持兑现方式创新,如果严格按照公益林区划落界,兑现工作难以开展,也容易引起矛盾纠纷。为此,该市依据中省政策,将国家认可的区划面积,逐一落实到县区、镇办,落实到具体村,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分配方案,进行三榜公示,确定无异议后镇办审核盖章,提交县区林业局审定,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分配花名册,通过“一卡通”打入农户手中,这既减少了基层矛盾,减轻了林业部门压力,又充分调动了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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