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民政局:十大举措解民困“欢乐祥合过大年”
2017年1月16日上午,由渭南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渭南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天民就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一次全会精神,采取有力举措,关心关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据了解,去年入冬以来,为保障渭南市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越冬、祥和生活、欢乐过年,市民政局紧密结合渭南市困难群众生活实际,以“兜底线、保基本”为己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主动担当履职,严格政策落实,市县上下联动,提前安排部署,深入基层督导,下拨各类资金6.61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使渭南市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受灾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残及困境儿童等弱势困难群体得到党和政府的及时关心与关怀。
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群众节日期间基本生活工作中,主要做了六项工作:一是下拨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2.67亿元,切实保障渭南市18.9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下拨困难群众殡葬补助金212万元,用于对火化的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四项基本殡葬费用补助。二是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952万元,确保年底前有医疗救助需要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三是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607万元,帮助有临时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渡过难关。四是下拨取暖费和电价补贴资金1489万元,确保城乡低保和五保家庭温暖过冬。五是做好民政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农村敬老院等民政事业单位节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过一个安全的春节。六是发挥基层社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临时性和无法解决的困难,立即上报村或社区,并逐级上报镇(办)和县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其困难情况进行具体救助。同时,倡导发挥亲邻友好的帮扶作用,确保每一个困难群众能够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坚持市县民政上下联动,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2016年,渭南市发生各类自然灾害20余次,造成12个县(市、区)96.07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6.08亿元。受此影响,今年的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渭南市38万人需要不同程度救助,其中需口粮救助26.24万人,需衣被救助9.29万人,需取暖救助5.22万人,需其他生活救助1.25万人。在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中,主要落实了四项措施:一是从9月下旬,市、县民政部门开始摸底调查,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社区)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需求救助台账。根据摸底调查和工作台帐,编写了《渭南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需求评估的报告》,向省民政厅上报了《关于申请2016至2017年度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的请示》,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二是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进一步督促做好2016年冬令及“双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工作,在11月初下发《关于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冬寒及“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摸排,准确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落实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三是市民政局安排由主要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组,深入偏远贫困地区,采取明查暗访及走访慰问等形式,入户详细查看和了解受灾群众、城乡低保家庭、五保户及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当前基本生活安排情况,了解群众困难与期盼,掌握各项民政政策、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及公共安全状况,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好,把他们的困难、问题解决好。四是下拨冬春救助资金3039万元,下拨棉被6230床、棉衣裤6230套,用于支持各县市区解决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的需要,为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期间,各县市区在全面摸排、详细掌握救助底数的情况下,区别轻重缓急,分类排队,造册登记。针对救济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多方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先供后结等办法,全面开展救助工作。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发放冬春救助资金1472万元,发放棉被25285床,棉衣15001套,棉大衣1846套,毛毯1100件,大米4.76万斤,面粉96.61万斤,食用油8.93万斤,取暖炉245套,煤球6.5万块,衣服3000件,累计救助困难受灾群众近21.59万人次。
全面落实优抚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关心关怀优抚对象生活。每逢年关,我们尤其不能忘记那些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革命烈士的遗属和退伍在乡的各级优抚对象。为保障好渭南市各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重点开展了“两查两送”工作:一是全面检查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凡是有政策规定的,都依据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兑现到位。目前,已下拨优抚对象抚恤金1.3亿元、医疗补助金900万元,用于保障优抚对象的正常生活,解决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二是认真排查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凡符合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优先将其纳入城乡低保。凡符合临时救济、大病救助的,优先给予临时救济救助。三是春节前深入部分县市的特困优抚对象家中,采取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的方式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每人送上慰问金1000元。四是按照一人一画,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画发放工作,确保每一位重点优抚对象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目前,“两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着眼社会福利和慈善共享,让孤残儿童、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生活更有尊严。为保障孤残儿童、残疾人和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权益,让他们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主要做了四项工作:一是紧密结合社会福利机构实际,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市局派出专门工作组进行冬季安全督查检查,确保各级社会福利机构抓安全的机构健全、设施到位、制度落实,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彻底。二是积极拓展孤残儿童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孤儿,使他们幼有所养、幼有所依、健康成长。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723万元,确保渭南市953名孤儿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三是认真做好城市“三无”人员生活保障工作,为渭南市437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城镇特困群众下拨生活补助金101万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城镇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关心和爱护。四是严格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16〕26号),协调做好残疾人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为渭南市19.88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1.62亿元,提高了残疾人生活水平。
夯实社会事务管理责任,积极做好流浪乞讨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与保护工作。为确保节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和生活,最大限度做好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突出抓好五个环节:第一,健全救助机制。主要是严格流浪救助工作机制,加强救助站内部管理,实行“谁接待、谁负责、谁落实”和严格的值班制度。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求助电话24小时畅通,24小时服务接待,不推诿扯皮。第二,严格日常巡查救助。根据天气寒冷实际,增加救助巡逻车的巡查次数,以车站、繁华地段、主要街路口、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 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及时给予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必要救助。通过购买返乡车票、医疗救治、护送返乡、临时安置等多项措施,及时救助各类街头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保证他们安全越冬。第三,妥善安置滞留人员。采取敬老院集中安置的办法,对滞留我市的71名地址不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同时,注重加强对敬老院的安全检查,要求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关口,做好冬季取暖及水、电、煤气和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第四,发放御寒物资。安排资金329万元,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棉衣、棉鞋、棉被等御寒物品1000余件(套),并为其开辟避寒场所。第五,注重困境儿童帮扶。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7209名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帮扶档案,实施了“一对一”精准帮扶,先后为他们采购了价值10余万元的过冬衣物,发放学习用具和米面油等物品物资,保证了他们冬季御寒和生活的基本需求。
李天民说: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我们民政人的根本宗旨。目前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可能还存在疏漏,大家如有发现,请向我们提供线索,我们将按有关政策及时予以救助。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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