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去年空气质量排在全省倒数第3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渭南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昨日向渭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督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重GDP、轻环境保护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压力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高新区党工委常委会纪要连续3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议题。渭南市没有严格执行2014年第四次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每年环境保护资金投入5000万以上”的决定,近三年本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且逐年递减,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资金更少。
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渭南市工信局推进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高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作进展迟缓;市国土局对地热水开采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市住建局执行中省要求打折扣,部分城区生活污水长期渗坑排放,且与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交叉,对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市交通局对汽修企业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监管存在盲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展缓慢;市水务局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渭南市2017年优良天数比2016年减少8天,空气质量排在全省倒数第3位。全市燃煤消费量占全省的21.6%,占关中地区的48%,万元GDP能耗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临渭区沋河西岸全段有8个排污口,每天约250立方米污水直排河道。全市72个采石采矿企业和71个采砂点部分设备未彻底拆除。大荔县每天约有6000吨污水直排北洛河。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有待加强。
督察组要求,渭南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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