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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鱼水情”——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时间:2018-08-08 10:42:37  来源:陕西村官网  作者:夏红慧 惠芙蓉 阅读:



“警民鱼水情”——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陕西村官网渭南讯:(夏红慧 通信员 惠芙蓉)2018年8月6日中午,在一阵鞭炮声中,一封感谢信和一面绣有“破案神速、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了渭蒲中队事故科民警手中,受害人家属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感谢你们连夜奋战,及时找到肇事车辆,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在这里我代表全家向你们这种尽职履责的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表示最崇高的敬意!”民警连连说道:“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让我们回到一个多月前,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8年6月16日夜间,渭蒲中队辖区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一辆无牌吉利轿车撞伤一名行人后逃逸。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又无目击证人,且肇事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案件侦破难度大。但是办案民警没有放弃努力,经过查看10多个小时的监控,排查6384多张图片,辗转西安、韩城、河津多家吉利4S店及销售吉利的车行调查摸排。在一次又一次无果而返的情况下,民警毫不气馁,坚信一定要还伤者及家属一个公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6天6夜不懈的努力,民警在山西龙门站查到临牌京AHQ5**的嫌疑车辆,案子有突破性的进展,民警立即联系北京车管所查证科取得联系查到了嫌疑车的车主信息,最终锁定嫌疑人,成功侦破这起逃逸案件,为受害人追回相关治疗费用,使肇事者受到应有惩处。

  当事人伏某在事故发生后,由于存在侥幸心理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在被传唤到案后,民警对伏某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与当事人伏某罚款1000元,记12分处罚。面对法律的制裁,当事人伏某非常懊悔当初自己的行为!

(责任编辑: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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